申请的商标被部分驳回了,我该怎么处理?

现如今,随着商标注册量日渐升高,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新注册的商标在某个类别上,与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情况被商标局驳回。这就是部分驳回。那么如果商标被部分驳回了该如何处理呢?还有办法拯救吗?

 

首先,遇到部分驳回完全可以先不着急,如果商标申请只有部分被驳回了,可以先看看被驳回的部分是哪些再做决定。

如果被驳回的部分里,没有特别重要、或是非注册不可的类别,那么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掉这部分。也就是说接到通知后不做任何操作,剩余通过的部分会进入下一阶段。

 

但是如果被驳回的部分中有不想放弃的类别,那么请注意!


通过的和没通过的肯定不能一起打包申请注册了,这时候你要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能否使用商标分割来拯救部分商标。那么什么是商标分割?商标分割有哪些情况呢?商标分割具体怎么操作?

 

什么是商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商标分割的三种情况

 

1、不做复审,自动分割

如果申请人不对该驳回部分做复审的话,那么商标局会将初步审定部分和驳回部分自动分割,通过审核的部分直接进入初审公告期,继续商标注册流程。

 

2、做复审,申请人工分割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部分不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商标过审的部分会被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标,并生成新的申请号,但是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新商标会继续走完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3、做复审,不申请分割

如果申请人要做部分驳回的复审,但是不申请分割,那么剩下的部分就会得到整个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之后才能进入商标注册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分割不是对商标的图案、文字进行分割,而是对商标原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分类进行分割,保留商标局审核通过商品或服务分类,去掉未通过的,商标的名称、图形是不变的。

 

商标申请分割的实际操作

 

1.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不申请分割的,无需提交。

 

4、商标局对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人的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分割申请是否会有两份注册证产生

 

由于商标进行了分割申请,对于通过的商标小项先行进行初审公告和下发注册证,而提出驳回复审的小项,在驳回复审9个月的时长裁定复审成功后,也将会复审通过的商标小项进行初审公告和下发注册证。这就将产生两份商标注册证。在进行商标续展的时候,也需要做两份商标续展。